香港公證文書分類格式要求
第一部份:公證文書的分類及證明方式
一、 公證文書的分類
1.1 聲明書
1.2 證明單方簽署的法律文書
1.3 證明法律事實
1.4 證明文件的原本及復印本
1.5 證明雙方或多方簽署的法律文書
二、 公證文書的證明方式
2.1 證明書
2.2 以直接在當事人簽署或提供的文件上加注證詞並簽署的方式 證明
第二部份:公證文書的格式及要求
第一類: 證明聲明書
第二類: 證明單方簽署的法律文書
第三類: 證明法律事實
第四類: 證明文件的原本及復印本
第五類: 證明雙方或多方簽署的法律文書
第一部份:公證文書的分類及證明方式 | |||||||
一、 公證文書的分類 | |||||||
1.1 聲明書 | |||||||
適用的范圍為: | |||||||
1.1.A. 申請同內地人士結婚聲明書 1.1.B. 申請辦理夫妻關係(結婚)證明聲明書 1.1.C. 繼承(放棄繼承)遺產聲明書 1.1.D. 申請內地親屬來港聲明書 1.1.E. 申請回內 地收養子女聲明書 1.1.F. 內地人士出國讀書經濟擔保聲明書 1.1.G. 其他聲明書 | |||||||
1.2 證明單方簽署的法律文書 | |||||||
適用的范圍為: | |||||||
1.2.A. 個人委托書 1.2.B. 公司委托(授權)書 1.2.C. 贈與書 1.2.D. 受贈書 1.2.E. 其他單方簽署的法律文書 | |||||||
1.3 證明法律事實 | |||||||
適用的范圍為: | |||||||
1.3.A. 有限公司 1.3.B. 無限公司 1.3.C. 公司董事會決議 1.3.D. 結婚 1.3.E. 其他法律事實 | |||||||
1.4 證明文件的原本及復印本 | |||||||
適用的范圍為: | |||||||
1.4.A. 文件原本 1.4.B. 文件復印本 | |||||||
1.5 證明雙方或多方簽署的法律文書 | |||||||
適用的范圍為: | |||||||
1.5.A. 個人之間簽署的協議(合同、契約) 1.5.B. 個人與公司、公司與公司之間 簽署的合同(契約、協定) 1.5.C. 其他雙方或多方簽署的法律文 | |||||||
二、 公證文書的證明方式 | |||||||
2.1 證明書 | |||||||
適用的范圍為: | |||||||
2.1.A. 法律事實 2.1.B. 文件的正本及復印本 2.1.C. 雙方或多方簽署的法律 文書 | |||||||
2.2 以直接在當事人簽署或提供的文件上加注證詞並簽署的方式證明 | |||||||
適用的范圍為: | |||||||
2.2.A. 聲明書 2.2.B. 單方簽署的法律文書 2.2.C. 雙方或多方簽署的法律文 書 2.2.D. 文件的正本或復印本 | |||||||
第二部份:公證文書的格式及要求 | |||||||
第一類: 證明聲明書 | |||||||
1.1 申請同內地人士結婚聲明書 | |||||||
1.1.1 申請人未婚 | |||||||
1.1.1.a. 公證文書格式 適用格式1----1----1 1.1.1.b. 必附附 件: | |||||||
A. 聲明人的身份證件復印本 B. 香港婚姻登記處出具的無婚姻記錄證明書正本 | |||||||
1.1.1.c. 要求: | |||||||
上述必附附件,必須經鑒定確認無疑。 | |||||||
1.1.2. 申請人已離婚 | |||||||
1.1.2.a. 公證文書格式 適用格式1----1----2 1.1.2.b. 必附附 件: | |||||||
A. 聲明人的身份證件復印本 B. 香港婚姻登記處出具的無婚姻記錄證明書或申請無 結婚記錄證明書正本 C. 聲明人離婚證明書(離婚判決書、或離婚調解書、離婚證或解除夫妻關係證 明書)確認本 | |||||||
1.1.2.c. 可附附件:聲明人結婚證書 1.1.2.d. 要求: | |||||||
上述必附附件的A、B,必須經鑒定確認無疑。 如上述必附附件C為香港有關部門 出具,該附件必須經鑒定確認無疑。香港以外的,按審查的方式加註。 | |||||||
1.1.3. 申請人已喪偶 | |||||||
1.1.3.a. 公證文書格式 適用格式1----1----3 1.1.3.b. 必附附 件: | |||||||
A. 聲明人的身份證件復印本 B. 香港婚姻登記處出具的無婚姻記錄證明書或申請無 結婚記錄證明書正本 C. 聲明人配偶的死亡證明書復印本 | |||||||
1.1.3.c. 可附附件:聲明人結婚證書復印本 1.1.3.d. 要求: | |||||||
上述必附附件A、B必須經鑒定確認無疑。 如上述必附附件C為香港有關部門出具 ,該附件必須經鑒定確認無疑。香港以外的,按審查的方式加註。 | |||||||
1.1.4 申請人補辦結婚登記 | |||||||
1.1.4a. 公證文書格式 適用格式1----1----4 1.1.4.b. 必附附件: | |||||||
A. 聲明人的身份證件復印本 B. 香港婚姻登記處出具的無婚姻記錄證明書正本 | |||||||
1.1.4.c. 要求: | |||||||
上述必附附件,必須經鑒定確認無疑。 | |||||||
1.2 申請辦理夫妻關係(結婚)證明聲明書 | |||||||
1.2.1. 向民政部門申請補發《夫妻關係證明書》(用於結婚證遺失) | |||||||
1.2.1.a. 公證文書格式 適用格式1----2----1 1.2.1.b. 必 附附件: | |||||||
A. 聲明人的身份證件復印本 B. 香港婚姻登記處出具的無婚姻記錄證明書正本 | |||||||
1.2.1.c. 可附附件: | |||||||
A. 聲明人配偶的身份證件復印本 B. 證明雙方為夫妻關係的其他文件復印本 | |||||||
1.2.1.d. 要求: | |||||||
上述必附附件必須經鑒定確認無疑。 | |||||||
1.2.2. 向公証處申請辦理《結婚公證書》(用於1950年婚姻法頒佈前結婚) | |||||||
1.2.2.a. 公證文書格式 適用格式1----2----2 1.2.2.b. 必 附附件: | |||||||
A. 聲明人的身份證件復印本 B. 香港婚姻登記處出具的無婚姻記錄證明書正本 | |||||||
1.2.2.c. 可附附件: | |||||||
A. 聲明人配偶的身份證件復印本 B. 證明雙方為夫妻關係的其他文件復印本 | |||||||
1.2.2.d. 要求: | |||||||
上述必附附件必須經鑒定確認無疑。 | |||||||
1.3. 繼承(放棄繼承)遺產聲明書 | |||||||
1.3.1. 繼承 | |||||||
1.3.1.a. 公證文書格式 適用格式1----3----1 1.3.1.b. 必 附附件: | |||||||
A. 聲明人的身份證件復印本 B. 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書(在香港死亡)復印本 C. 如屬遺囑繼承,需附被繼承人的遺囑復印本 | |||||||
1.3.1.c. 可附附件: | |||||||
A. 聲明人與繼承人之間親屬關係證明復印本 | |||||||
1.3.1.d. 要求: | |||||||
上述必附附件A、B必須經鑒定確認無疑。 在遺囑繼承中,如被繼承人的遺囑是在香 港設立,該遺囑必須經審查確認合法有效,具體方法為: | |||||||
i). 香港高等法院檢定;或, ii). 如果不能由香港高等法院檢定,委托公証人可按 下述方法鑒定: | |||||||
<a> 向香港律師會查詢被繼承人在其他律師行是否另立有遺囑 | |||||||
1.3.2. 放棄繼承 | |||||||
1.3.2.a. 公證文書格式 適用格式1----3----2 | |||||||
1.4 申請內地親屬來港聲明書 | |||||||
1.4.1. 申請配偶來港定居 | |||||||
1.4.1.a. 公證文書格式 適用格式1----4----1 1.4.1.b. 必 附附件: | |||||||
A. 聲明人的身份證件復印本 B. 聲明人結婚證書復印本 C. 香港婚姻登記處出 具的無婚姻記錄證明書或申請無結婚記錄證明書正本 D. 如有未滿十四歲子女隨配偶一同提出申請, 子女的出生證明復印本 | |||||||
1.4.1.c. 可附附件:其他與申請原因相關的證明文件的正本或認証本或復印本 1.4.1.d. 要求: | |||||||
上述必附附件A、C、D必須經鑒定確認無疑。 如聲明人是在香港結婚,必附附件B必 須經鑒定確認無疑。香港以外的,按文件的審查方式根據《規則》第八條加註。 可附附件按各文件 的審查方式根據《規則》第八條加註。 | |||||||
1.4.2. 申請內地親屬來港定居 | |||||||
1.4.2.a. 公證文書格式 適用格式1----4----2 | |||||||
A. 聲明人的身份證件復印本 B. 聲明人與被申請人之間親屬關係證明復印本 | |||||||
1.4.2.c. 可附附件: | |||||||
A. 如內地批準機關要求,申請子女來港定居的,需提供身邊無子女證明;子女移居國外的,需提供在 國外居住的證明復印本 | |||||||
1.4.2.d. 要求: | |||||||
上述必附附件A必須經鑒定確認無疑。 如上述必附附件B及可附附件為香港有關部門 出具,該等文件必須經鑒定確認無疑。香港以外的,按文件的審查方式根據《規則》第八條加註。 可附附件按各文件的審查方式根據《規則》第八條加註。 | |||||||
1.4.3. 申請內地親屬來港接管產業 | |||||||
1.4.3.a. 公證文書格式 適用格式1----4----3 | |||||||
A. 聲明人的身份證件 | |||||||
1.4.3.c. 可附附件:其他與申請原因相關的證明文件的正本或認証本或復印本 | |||||||
上述必附附件A、C必須經鑒定確認無疑。 如上述必附附件B為香港有關部門出具,該 文件必須經鑒定確認無疑。香港以外的,按文件的審查方式根據《規則》第八條加註。 可附附 件按各文件的審查方式根據《規則》第八條加註。 | |||||||
1.5 申請回內地收養子女聲明書 | |||||||
1.5.1. 申請收養 | |||||||
1.5.1.a. 公證文書格式 | |||||||
夫婦收養 適用格式1----5----1A | |||||||
1.5.1.b. 必附附件: | |||||||
A. 聲明人的身份證件 | |||||||
1.5.1.c. 可附附件:聲明人無(有)刑事處分記錄證明書確認本 1.5.1.d. 要求: | |||||||
上述必附附件A、B、C、E、G必須經鑒定確認無疑。 如上述必附附件D、F為香港有關 部門出具,該等文件必須經鑒定確認無疑。香港以外的,按文件的審查方式根據《規則》第八條加註。 | |||||||
1.5.2. 事實收養 | |||||||
1.5.2.a. 公證文書格式 | |||||||
夫婦收養 適用格式1---5----2A | |||||||
1.5.2.b. 必附附件: | |||||||
A. 聲明人的身份證件復印本 | |||||||
1.5.2.c. 可附附件:有關能證明收養關係存在的文件復印本(如收養協定、往來信件、匯款憑證、寄 物憑證等) | |||||||
如上述必附附件B及可附附件為香港有關部門出具,該等文件必須經鑒定確認無疑。香港 以外的,按文件的審查方式根據《規則》第八條加註。 | |||||||
1.6 內地人士出國讀書經濟擔保聲明書 | |||||||
1.6.a. 公證文書格式 適用格式1----6----1 | |||||||
A. 聲明人的身份證件復印本 | |||||||
1.6.c. 可附附件:被擔保人的入學通知書復印本 | |||||||
上述必附附件必須經鑒定確認無疑。可附附件為香港有關部門出具,該等文件必須經鑒定 確認無疑。香港以外的,按文件的審查方式根據《規則》第八條加註。 | |||||||
第二類: 證明單方簽署的法律文書 | |||||||
2.1 個人委托書 | |||||||
2.1.1.a. 公證文書格式 適用格式2----1----1 | |||||||
委托人的身份證件復印本 | |||||||
2.1.1.c. 可附附件: | |||||||
A. 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文件正本或復印本 | |||||||
2.1.1.d. 要求: | |||||||
上述必附附件必須經鑒定確認無疑。 如上述可附附件A、B為香港有關部門出具 ,該等附件必須經鑒定確認無疑。香港以外的,按文件的審查方式根據《規則》第八條加註。 | |||||||
2.2. 公司委托(授權)書 | |||||||
2.2.1.a. 公證文書格式 適用格式2----2----1 | |||||||
A. 公司註冊證書確認本或復印本 | |||||||
2.2.1.c. 可附附件: | |||||||
A. 授權代表的身份證件復印本 | |||||||
2.2.1.d. 要求: | |||||||
辦理該項公證文書,委托公証人必須進行查冊,並審查公司的董事會決議,確認簽署人有 權代表其公司簽署該委托(授權)書。 上述必附附件方式A、B必須由查冊取得,C必須鑒定確認無疑 ;附件D須按以下方式查證屬實: | |||||||
i). 委托公証人親自出席該公司董事會會議;或, | |||||||
2.3. 贈與書 | |||||||
2.3.1.a. 公證文書格式 適用格式2----3----1 | |||||||
A. 贈與人的身份證件復印本 | |||||||
2.3.1.c. 可附附件: | |||||||
A. 受贈人的身份證件復印本 | |||||||
2.3.1.d. 要求: | |||||||
上述必附附件A必須經鑒定確認無疑。 如上述可附附件為香港有關部門出具,該等附 件必須經鑒定確認無疑。香港以外的,按文件的審查方式根據《規則》第八條加註。 | |||||||
2.4. 受贈書 | |||||||
2.4.1.a. 公證文書格式 適用格式2----4----1 | |||||||
A. 受贈人的身份證件復印本 | |||||||
2.4.1.c. 可附附件: 受贈人與贈與人之間親屬關係證明復印本 | |||||||
上述必附附件A必須經鑒定確認無疑。 如上述可附附件為香港有關部門出具,該等附 件必須經鑒定確認無疑。香港以外的,按文件的審查方式根據《規則》第八條加註。 | |||||||
第三類: 證明法律事實 | |||||||
3.1. 公司註冊(登記) | |||||||
3.1.1. 有限公司 | |||||||
3.1.1.a. 公證文書格式 適用格式3----1----1 | |||||||
A. 公司註冊證書確認本或復印本 | |||||||
3.1.1.c. 要求: | |||||||
辦理該項公證文書,委托公証人必須進行查冊,上述必附附件A、B均需查冊取得,附件C 須經鑒定確認無疑。 如證明的內容超出"適用格式"所列內容,增加的內容必須進行查冊,並附相應 的查冊文件。 | |||||||
3.1.2. 無限公司 | |||||||
3.1.2.a. 公證文書格式 適用格式3----1----2 | |||||||
A. 公司之商業登記証書復印本 | |||||||
3.1.2.c. 要求: | |||||||
辦理該項公證文書,委托公証人必須進行查冊,上述必附附件B需查冊取得,附件A、C需 經鑒定確認無疑。 如證明的內容超出"適用格式"所列內容,增加的內容必須進行查冊,並附相應的 查冊文件。 | |||||||
3.2. 公司董事會決議 | |||||||
3.2.1.a. 公證文書格式 適用格式3----2----1 | |||||||
A. 公司註冊證書確認本或復印本 | |||||||
3.2.1.c. 可附附件:授權代表的身份證件復印本 | |||||||
辦理該項公證文書,委托公証人必須進行查冊,上述必附附件A、B均需查冊取得;附件C 須經鑒定確認無疑;附件D委托公証人直接須按以下方式查證屬實: | |||||||
i). 委托公証人親自出席該公司董事會會議;或, | |||||||
3.3. 結婚 | |||||||
3.3.1.a. 公證文書格式 適用格式3----3----1 3.3.1.b. 必附附 件: | |||||||
A. 香港合法機關出具的結婚證書確認本或復印本 | |||||||
3.3.1.c. 可附附件:申請人配偶內地居民身份證復印本 | |||||||
第四類: 證明文件的原本及復印本 | |||||||
4.1 用在被證明的文件上加注證詞方式證明 | |||||||
4.1.1. 文件原本 | |||||||
4.1.1.1. 文件經查證屬實 | |||||||
4.1.1.1.a. 公證文書格式 適用格式4----1----1---1 | |||||||
4.1.1.2. 文件經鑒定無疑 | |||||||
4.1.1.2.a. 公證文書格式 適用格式4----1----1---2 | |||||||
4.1.2. 文件復印本 | |||||||
4.1.2.1. 原本經查證屬實 | |||||||
4.1.2.1.a. 公證文書格式 適用格式4----1----2---1 | |||||||
4.1.2.2. 原本經鑒定無疑 | |||||||
4.1.2.2.a. 公證文書格式 適用格式4----1----2---2 | |||||||
4.1.2.3. 原本無法查證及鑒定 | |||||||
4.1.2.3.a. 公證文書格式 適用格式4----1----2---3 (2005年6月更新版) | |||||||
4.2 用《證明書》方式證明 | |||||||
4.2.1. 文件原本 | |||||||
4.2.1.1. 文件經查證屬實 | |||||||
4.2.1.1.a. 公證文書格式 適用格式4----2----1---1 | |||||||
4.2.1.2. 文件經鑒定無疑 | |||||||
4.2.1.2.a. 公證文書格式 適用格式4----2----1---2 (修正版 ) 4.2.1.2.b. 附件被證明的文件原本 | |||||||
4.2.2. 文件復印本 | |||||||
4.2.2.1. 原本經查證屬實 | |||||||
4.2.2.1.a. 公證文書格式 適用格式4----2----2---1 | |||||||
4.2.2.2. 原本經鑒定無疑 | |||||||
4.2.2.2.a. 公證文書格式 適用格式4----2----2---2 | |||||||
4.2.2.3. 原本無法查證及鑒定 | |||||||
4.2.2.3.a. 公證文書格式 適用格式4----2----2---3 (2005年6 月更新版) | |||||||
第五類: 證明雙方或多方簽署的法律文書 | |||||||
5.1 用在被證明的文書上加注證詞的方式證明 | |||||||
5.1.1. 個人之間簽署的協議(合同、契約及其他法律文書) | |||||||
5.1.1.a. 公證文書格式 適用格式5----1----1 | |||||||
5.1.2. 公司之間簽署的合同(契約、協定及其他法律文書) | |||||||
5.1.2.a. 公證文書格式 適用格式5----1----2 5.1.2.b. 要 求: | |||||||
辦理該項公證文書,委托公証人必須進行查冊,並審查公司的董事會決議,確認簽署人有 權代表其公司簽署該合同(契約、協定)。 需按" 適用格式 3---2----1 "另行出具董事會決議公證文書。 | |||||||
5.1.3. 個人單方在合同(契約、協定及其他法律文書)上簽署 | |||||||
5.1.3.a. 公證文書格式 適用格式5----1----3 | |||||||
5.1.4. 公司單方在合同(契約、協定及其他法律文書)上簽署 | |||||||
5.1.4.a. 公證文書格式 適用格式5----1----4 | |||||||
辦理該項公證文書,委托公証人必須進行查冊,並審查公司的董事會決議,確認簽署人有 權代表其公司簽署該合同(契約、協定)。 需按" 適用格式3---2----1 "另行出具董事會決議公證文書。 | |||||||
5.2 用《證明書》方式證明 | |||||||
5.2.1. 個人之間簽署的協議(合同、契約及其他法律文書) | |||||||
5.2.1.a. 公證文書格式 適用格式5----2----1 | |||||||
A. ××××(協議、合同、契約名稱)原本 | |||||||
5.2.1.c. 可附附件: | |||||||
與該協議(合同、契約)有關的其他文件正本或確認本或復印本 | |||||||
5.2.1.d. 要求: | |||||||
上述附件B如屬香港有關部門出具,必須經鑒定確認無疑。香港以外的,按文件的審查方 式根據《規則》第八條加註。 | |||||||
5.2.2. 公司之間簽署的合同(契約、協定) | |||||||
5.2.2.a. 公證文書格式 適用格式5----2----2 5.2.2.b. 必 附附件: | |||||||
A. 各方公司註冊證書確認本或復印本 | |||||||
5.2.2.c. 要求: | |||||||
辦理該項公證文書,委托公証人必須進行查冊,並審查公司的董事會決議,確認簽署人有 權代表其公司簽署該合同(契約、協定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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